以合同形式自街道办事处购得房产,未取得土地证,现在面临拆迁,怎么办? 您好,我家于1996年自街道办事处,购得700平米房产,没有土地证,但合同约定,由办事处负责帮助我家办理土地证,至今没有取得土地证。现在购买的房产面临拆迁,因补偿不合理,和当事部门协商未果。和上级主管部门协商,回复说我们的合同无效,合同上只有街道办事处公章,现咨询,这种情况如何主张我们的合法权益?
2012-09-19 22:13 782056……(河北-唐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9-19 22:32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2 王德民律师 2012-09-19 22:31
你可以要求街道帮你办理产权证或者土地证,也可以要求对方解除合同补偿损失,但是现在在法律上你还没去的房屋的所有权。有街道办事处的公章应当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