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与房产过户问题 母亲与卖方签订了购房协议,但因为是五年内还有4个月五年外所以到公证处做了委托公证,卖房方将委托权公正给了买方的儿子名下,四个月后儿子将房子正式过户给母亲请问这样做可以吗?有没有法律效力?谢谢!
2012-09-17 21:55 yudu01……(吉林-吉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9-18 09:40
买方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之日起取得房屋所有权,你这么做可以,但是做合同公证也不当然产生所有权变更的法律效力,房屋仍在卖方名下,建议你将相关证照原件留存,待四个月之后,要求卖房和你们共同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2 2012-09-18 11:15
你好请打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