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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厂工作是受伤,骨折,现在4个月了,右手大拇指不能活动,我的病历姓名是老板的姓名
我在工厂工作是受伤,骨折,现在4个月了,右手大拇指不能活动,我的病历姓名是老板的姓名 我在工厂工作是受伤,骨折,现在4个月了,右手大拇指不能活动,我的病历姓名是老板的姓名,我想到法院起诉,现在可以做法鉴定吗?
2017-10-26 12:20 ruiqiang(天津-滨海新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景林律师  电话:13042158889  2017-10-26 12:36
是老板的名字,做鉴定有点麻烦。
2 孙新律师  2017-10-26 12:27
需要进行工伤认定
3 何翠主任律师  2017-10-26 13:02
工伤的话,申请劳动仲裁
4 陈晓云律师  2017-10-26 13:30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5 韩士队律师  2017-10-26 13:37
你好:比较困难,搜集其他证据维权申请工伤认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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