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医院急诊室无医生,情急之下,伤人损物,遭医院起诉,该怎么办? 前几天,我的一个亲戚由于偶然的一次外伤,导致昏厥,被送到医院,(附近唯一的一家医院,不过,连救护车都没有)发现医院急诊室根本没有坐诊大夫。同行的一个朋友,十分气愤,再加上之前喝了点酒,情急之下,将医院的门窗砸坏,并伤到人。院方说有三个人在混乱中受伤,正在住院(未证实)。后检查,医院说亲戚无严重病情。现那个朋友遭医院索赔,说至少赔偿一万六,不然的话,即起诉。亲戚的朋友知道自己当时太冲动,但由于是在外地,事情很不好解决。他们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医院是否存在管理问题?我们是否还有谈判的余地?拜托好心人,运用法律知识,帮帮忙,我们应该怎么办?
2008-12-03 18:29 882416(山西-大同)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2-03 19:06
可以协商解决,具体的赔偿,要看损害的后果。
2 孙新律师 2008-12-03 19:16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医院有权通过诉讼解决,还可能被追究毁坏财物的刑事责任。
3 110网律师 2008-12-03 21:14
医院的管理制度欠缺与你打杂医院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你们应对你们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 110网律师 2008-12-06 00:06
1、赔偿要求是否合理,要看医院的实际损失而定。2、不管医院管理是否存在问题,你朋友都要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但医院没有大夫值班延误治疗也可以作为你们减轻赔偿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