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冒用我身份证办银行卡勒索钱,被勒索人起诉了我怎么办? 我以前被人偷包,身份证也一起丢了。当时就去当地公安局报了案。去年的时候有人用我的身份证在外地办了银行卡,并恐吓别人给该银行卡打进十万块钱。后受害人报案,公安来我处调查,后基本肯定本案与我无关。但隔了一段时间,公安又打来电话让我签字,说银行卡内还有余额,受害人想要回,必须我签字才能提出,我不签。受害人便起诉我了,想通过告我要回余额。但我感觉本事与我无关,不该成为本案被告。我想请问一下,我该怎么办?
2010-06-08 09:43 yexuhu……(山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6月08日 10时15分
本案与你无关,你确实不应该签字,办案机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处理银行卡内的余额,而不能要求你签字取出。法院不应该受理该案件,你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
2 于柱律师 2010-06-08 09:52
你确实不能随便签字,这个案件不该法院受理的,本身就是刑事案件,你可以把刑事案件的事在法庭上说清楚,刑事案件未结案,或者可因通过刑事案件程序处理
3 孙新律师 2010-06-08 09:54
你可以到办案单位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