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到期后不搬如被起诉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我在今年2月26日在别人手里兑了一个店,店是租的电业局的门市,兑店的时候刚好原店主租房合同到期,3月1日续签,当我们去续签的时候电业人员说合同只能签到8月末,到时房屋收回,我们当时没有马上签,回来打听了一下后来去签了,电业局在6月份下了一个书面通知写9月10日前必须搬出,房屋收回做办公室,我到现在还没有搬,电业局来过三次,最后这次说让我等着被起诉吧,我的房租交到8月末,有2000元押金在电业局,我真的很不甘心搬走,因为在兑店之前我们去过电业局询问房租会不会涨,电业的人说不涨,但没告知我们房屋要收回,等我们签完转让合同以后才知道,如果电业真的起诉我会承担什么责任呢,我现在的想法是在这能呆一天是一天,多呆一天少赔些钱。
2012-09-17 15:25 candyy……(吉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09月17日 16时04分
合同到期,若对方起诉,你应当支付实际居住期间的房租或者在判决书规定的时间内腾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