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院长选举是本单位在职职工所选举产生的,经过四年时间 乡镇卫生院院长选举是本单位在职职工所选举产生的,经过四年时间,职工发现这个院长不适合继续做本医院院长,(涉嫌贪污,管理混乱,违背劳动法第43条相关规定,拖欠职工工资等)是否能通过联名(过半数联名)要求卫生局调换新的院长主持工作?(职工是否有罢免权)
2017-10-24 23:15 王海峰(天津-滨海新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刘伟律师 电话:15502278107 2017-10-25 08:20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2 郎海华律师 2017-10-24 23:16
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3 刘贺喜律师 2017-10-25 06:42
向相关部门咨询
4 韩士队律师 2017-10-25 09:08
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反映
相关法律问题
我是乡镇卫生院的一名职工,12年参加工作,今年在全国在职职工都长工资的背景下
1个回复公立乡镇卫生院院长要求职工从早上7:00到晚上9:00在办公室上班
1个回复公立乡镇卫生院院长有权向职工签定医院责任纠纷责任状吗? 乡镇
0个回复乡镇卫生院新院长要求扣押所有职工每月300元作为惩罚基金。是
2个回复你好,我是乡镇卫生院的在编正式职工,我在同级的借调工作,我进主治医师8级要比我原单位同事更符合条件
0个回复我是卫生院在职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曾中断几年,一直在职,现在单位改制
1个回复乡镇卫生院公用宿舍房现要拆迁,部分职工住在里面,与单位并没有什么住房协议,现在有房的和无房的职工该如
1个回复乡镇卫生院院长说话伤害女职工导致家庭破裂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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