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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老板要求交接工作,否则不给工资(工作半年,未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辞职后老板要求交接工作,否则不给工资(工作半年,未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工作半年未签劳动合同,当天通知老板,当天自动离职,是否受法律保护?
之后老板要求交接工作,并声称要求赔偿公司损失,是否合理?我没有去交接工作,是否不合法律规定?能否去要到工资呢?
2012-09-14 14:16 yml092……(江苏-盐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9-14 15:11
可以要回工资,但要正常交接。
2 110网律师  2012-09-14 15:42
1、未签劳动合同违法,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2、自动离职可以,但一般要求提前30日申请,并完成交接手续;
3、如果因为辞职问题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
4、按照法律规定,员工离职时,应与公司进行工资交接;
5、公司拖欠工资不合法,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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