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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不善破产股东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经营不善破产股东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我06年成立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是由财务公司垫资的,也就是我并没有资金,当时注册用亲戚的名字,后来生意不好,法人换回我自己。但是疏忽变更股东名字,现在公司资不抵债,非常严重,请问这样的情况会不会影响股东?实际上股东既没有参与经营,也没有经济往来,如果破产,等于平白受了牵连,我良心难安,请问如何避免他们的责任?
2012-09-14 14:10 xiaoxi……(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9-14 14:22
——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以公司的资产承担责任即可。
2 吴君瑜律师  2012-09-14 15:16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资产承担有限责任。
3 秦步基律师  2012-09-14 17:18
公司出资不实,债权人是可以连带追究股东的责任的。
4 邵志芳律师  2012-09-15 10:04
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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