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帮帮我? 各位律师好!我是嘉兴市南湖区的市民。11年11月1日离婚的。以前老公申请过经济适用房,是要夫妻都没有房子的情况下才能够得到国家补助的6万元,所以当时我们拿到了钱买了套二手房。现在离婚以后房子归他了孩子归我了。我和孩子没有房子住,想买套房可钱非常不够,请问我还能不能去申请经济适用房了?我的名额是不是已经用过了不能再用了?还是要过几年以后再可以申请?跪求哪位好心的律师告诉我。谢谢!
2012-09-14 12:10 じ★龍女(浙江-嘉兴)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年09月15日 12时48分
可以的,查阅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
可以在2013年申请的!
可以在2013年申请的!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9-14 13:39
去建设局确定下。
3 110网律师 2012-09-14 14:21
咨询建设局
4 110网律师 2012-09-14 12:33
需要间隔几年才能申请。
5 110网律师 2012-09-14 14:06
建议咨询建设局
6 2012-09-14 19:39
咨询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