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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现役军人离婚的问题
和现役军人离婚的问题 我老公是现役军人,结婚两年,宝宝一岁多,因为两地分居,他不相信我,误会我跟其他男人在一起,他家里人知道这件事后坚决要他跟我离婚,而且还说要把孩子给他,我该怎么办,我舍不得我的宝宝。他爸妈是农村人,思想很传统,咬定我跟他儿子带了绿帽子,用跟他儿子断绝关系来威胁他,我老公本来还是选择相信我的,但他没办法,他说不可能因为我不要他的父母,也许只有离婚了,我该怎么做,孩子会是我的吗,我还有什么可以自我保护的,法律的东西我一点都不点,所以想请教律师先生多多指教。感激不尽..
2012-09-13 12:06 aenyov……(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09月13日 12时34分
——一般未满两周岁的幼儿是随母亲抚养的,而对方误会的建议你具体的说明情况,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方称你外遇的是需要举证的,同时你也可以向法官据实说明。
2 陈晓云律师  2012-09-13 12:55
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

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他是现役军人,一般需要他同意你才能起诉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但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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