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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不给加班费,属违法行为吗
加班不给加班费,属违法行为吗 加班不给加班费,属违法行为吗
2017-10-14 10:53 joy(北京-东城区)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10-14 10:56
违反劳动法,你可向劳动局投诉维权。
2 陈皓元律师  电话:18850513156  2017-10-14 11:27
违法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可以要求公司支付。
3 刘程伟律师  2017-10-14 10:56
违法的
4 郎海华律师  2017-10-14 10:57
不合法
5 徐卫东律师  2017-10-14 11:03
违法,人社局投诉。
6 110网律师  2017-10-14 11:05
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加班费的计算参照《劳动法》规定的办法计算: 
(1)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 
(2)法定节日加班:
法定休假日,如果在以上日期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3)计件工资时的加班加点: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简便计算方式如下: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150%×加班天数 我的补充: 2017-10-14 11:05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即使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社会保险法、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人开立社保账户,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没有按时缴纳的应当及时补缴。依法缴纳是劳动者和单位共同的权利与义务,单位拒绝上述义务的不为员工开立社保账户,不依法缴纳社保,未足额缴纳的,劳动者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强制单位缴纳。根据有无劳动合同、是否开立账户、欠缴还是欠费、公司住所地等不同情况,处理方法也不一样,无法列举,建议来电详细描述案情,我将一一作出解答。

7 赵江涛律师  2017-10-14 11:09
属 违法行为
8 李建成律师  2017-10-14 11:17
你好,建议双方沟通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收集好相关证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9 孙新律师  2017-10-14 17:16
是违法行为
10 怀向阳律师  2017-10-14 23:02
加班不给加班费是违法的
11 宋超律师  2017-10-15 09:33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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