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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贷款未放,错过了补充协议的期限,是否构成违约?
二手房贷款未放,错过了补充协议的期限,是否构成违约? 我买2手房时,在进行过户出新证时与前业主协议3个月内交付尾款.
1.期间由于不动产系统升级,造成了出新证的延缓;
2.引发了协议时间内无法完成尾款支付;
3.卖家现在要起诉我,说我违约了,要我支付违约金;
请问:
1.我是否构成违约?
2.一旦构成违约,违约金如何计算?协议没有写明违约时相应条款.
2017-10-10 11:00 jian10……(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郎海华律师  2017-10-10 11:01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7-10-10 11:09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3 110网律师  2017-10-10 11:11
若因为客观情况导致无法在协议期间内付款的,不构成违约,请注意收集证据,积极应诉
4 陈明晓律师  2017-10-10 11:12
一般此种情况,不是因为你们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获批贷款,而是因为银行或政策原因。一般是不会支持违约金请求的。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按照卖方举证的实际损失计算。
5 李大贺律师  2017-10-10 11:21
需要结合合同内容来分析评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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