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责任问题 律师:您好!我是5楼业主,楼上有6楼,6楼上有阁楼一间,阁楼不计入小区共有部位建筑面积的分摊,也未计入顶层房屋产权面积。在该房屋所在小区,开发商交房时顶层房屋天花板有一个通往阁楼的孔洞,阁楼还有个入口就是小区的公共楼梯可以上去,但不能进入阁楼里面,因有张防盗门锁了,钥匙只有6楼业主才有,只能由顶层业主进出使用,阁楼和顶层业主房屋共用水表、电表,之前这个阁楼好像是6楼业主买的.阁楼里面还有个露天坪,问题就出在前几天下大雨,这个露天坪上的下水管道被塑料袋给堵住了,导致露天坪里的水无法流出,又因阁楼的地势比露天坪低,露天坪的水就在顺着阁楼通往露天坪的门洞流入阁楼,再从阁楼流入6楼,6楼再流入我家,导致我家浸水严重.说明一下,6楼还没有搞装修,也还没有住人,房子钥匙也全在物业那,但该房屋的房产证业主已经拿走了.就此事,我想咨询下律师,如果我家就赔偿问题,是该找物业呢,还是找楼上业主,谁的责任会更大些呢?
2012-09-09 17:49 520pan……(湖南-湘潭)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林传雄律师 2012-09-09 20:05
可以先协商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2-09-10 16:17
但符合下列条件的楼顶平台,应当认定为特定业主(即顶楼业主)的专有部分:(1)符合规划,即规划设计上有楼顶平台;(2)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且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排他性使用”指,楼顶平台只能通过该特定的专有部分才能与外界相通,通过公共通道到不了楼顶平台);(3)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规划设计只有楼顶没有平台,则该楼顶属于业主共有。
如果阁楼没有公共通道可以进入其中,只能由6楼业主进入,6楼业主购买了这个阁楼,则此阁楼属于6楼业主专有,起诉此业主,要求赔偿;如果不是,则该平台属于业主共有,起诉物业或开发商。
当然,如没有十足把握确定,你也可以将几方作为共同被告。如损失严重,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谢谢
如果阁楼没有公共通道可以进入其中,只能由6楼业主进入,6楼业主购买了这个阁楼,则此阁楼属于6楼业主专有,起诉此业主,要求赔偿;如果不是,则该平台属于业主共有,起诉物业或开发商。
当然,如没有十足把握确定,你也可以将几方作为共同被告。如损失严重,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