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二弟邹某与移动公司下属私人老板江某打工半年多。上月28日中午在施工过程中,意外被10千伏高压电击伤,现在病人还躺在医院未脱离危险。因护理人员工价问题发生争议,老板并采取对员工不闻不问的态度,还用停止对伤员支付医药费的说法威胁伤员,要求伤员答应医疗结束后再用法律途径解决。(特别要说明的是:邹某与江某打工以来,从未发放过任何工资,也未签订过劳动合同)请问,作为伤员一方现在该用什么方式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7-10-05 07:53 zsfll(云南-楚雄)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7-10-05 11:11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