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买房外省户口办理起诉离婚是在户口所在地起诉还是成都起诉等问题? 09年,和在婚介所认识的女友接触三个月后结婚,婚后几个月在成都购买房屋2套,车一辆,房屋首付款和车辆款均有父母转账购买,购买时为她为共有人。但婚后,两人关系一落千丈,她也一直没有上班工作,后她生小孩回到其母家,并从我账户转走4万至她的账户理由是给小孩以后的教育费用做准备,从此之后她拒绝接听我的电话和探视小孩。2011年,因购买房屋需要收房,我专程回去和她协商并看小孩,均遭到拒绝。一直以来,她都说她要分一半的财产才肯离婚。但是,我的房屋首付和车子,那都是父母辛苦积攒下来的,父母是不会同意分得一半财产给他的。听说男方先起诉离婚的话,对女方的赔偿会更多的,因此,她一直不提出离婚也不配合所有的家庭事务。因为没有收房,目前,我仍然处于租房住的阶段,每月除了还房屋贷款还要多支付一部分房租及物管费等,一切的事情对我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创伤,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段婚姻。各位专家,请问,我能起诉离婚吗?我起诉离婚是在成都当地还是在我的户口所在地?我先起诉离婚后,法院会不会判她多补偿?因为她拒绝来收房,这期间给我造成的各种不便和经济上的损失,我能否请求补偿或者说是从对她的补偿中冲抵?如果我起诉离婚,我父母支付的这部分首付款不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吧?
2012-09-08 18:47 jiuwen……(四川-成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9-08 19:43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处理。你们的房子和车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你父母支付的部分可作为你们夫妻共同地债务(即该部分款项属于向父母的借款),应共同承担。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一定过错,那么在财产分割上,也可以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如需更多帮助,请直接来电咨询或到我所当面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2-09-08 20:08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1、由于房屋是婚后购买的,而且对方是共有人,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于房屋首付和车辆的首付,最好让你父母说是借款,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2、“男方先起诉离婚的话,对女方的赔偿会更多的”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如果夫妻感情的确破裂,可以协商或者起诉离婚,对方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如果其中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你可以从婚后女方是否有过错为出发点来寻找证据。3、对于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或者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 沈辉律师 2012-09-08 23:22
如果夫妻感情的确破裂,可以协商或者起诉离婚,对方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如果其中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你可以从婚后女方是否有过错为出发点来寻找证据。
4 喻远军律师 2012-09-09 07:56
如果没有经常居住证明则在户口所在地起诉。
5 110网律师 2012-09-09 13:19
跟那个先起诉没关系。可以在成都起诉离婚。具体委托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