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一条,“将企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工资的发放” 和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一条,“将企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工资的发放”,是否涉嫌欺诈国家社保基金,对企业有什么处罚?
2017-10-01 03:55 永无止境(天津-滨海新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10-01 08:02
可以举证维权。
2 刘贺喜律师 2017-10-01 07:22
可以向社保局投诉。
3 赵强律师 2017-10-01 07:37
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
4 110网律师 2017-10-01 11:17
可以向劳动监督部门举报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7-10-01 11:41
可以向社保局投诉
6 陈晓云律师 2017-10-01 18:41
需要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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