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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当天10月17号晚上10点左右我像往常一样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当天10月17号晚上10点左右我像往常一样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当天10月17号晚上10点左右我像往常一样出去抓鱼   不一样的是事我们店里大堂副理说要和我一起出去,我就像平常一样谁和我出去都无所谓(平常时间都是我一个人出去的)。但在后面12点左右她就先回来了,在一点过几分的时候我就照常回来了,她就和四个男生在那里(我和大堂副理没有发生任何矛盾),其中有一男子手拿砖头朝我跑了过来在我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朝我头上砸了五六砖头,在打我的时候另外一名男子也跟着用脚踢我,后面报了警,但都过去快十多天了   派出所没什么动静,伤都快好了,这事和我们大堂副理有关系没有?我该怎么办?这医药费和没上班的的损失费该由谁来出?
2017-09-29 17:53 ask201……(贵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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