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是否能承担连带责任 我所在中航辽宁公司,这是家有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辽宁公司注册资金1亿,其中集团公司占75%的股份(7500万),辽宁公司占25%(2500万)的股份。但集团公司实缴出资额仅为3000万,辽宁公司实缴出资额2000万。去年辽宁公司经营不善,法人被抓,2011年3月至今,没有为员工开资缴纳保险。为了维权,员工于2012年4月23日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同年8月份下发了仲裁书。可是仲裁书中只将集团公司列为第三人并没有明确承担连带责任。辽宁公司欠下巨款,根本无法补偿员工工资及福利。所以只能将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我们才能要回工资。现我们已经到了法院交了起诉书。请问,这起案件是否能将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关系
2012-09-07 09:05 hanyis……(辽宁-沈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9月07日 10时39分
这要看你现在受理具体还有什么材料,因为现在是你说的情况,我还没有看到具体的材料,如果是股份制的公司的责任的承担是不一样的,需要帮助的话可以来电话进行详细的咨询,我会尽量帮你想办法
2 110网律师 2012-09-07 16:20
需要详谈。。。。。。。。。。。。
3 马宝昌律师 2012-09-08 16:17
建议面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