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司货物丢失让我赔偿的问题。 您好,我在前公司是做地面维护工作,公司(外地)寄过来货物,在我离职前货物少了,离职时工作交接给新员工了。现在公司要求我赔偿损失,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并未提及到该内容。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2010-05-08 00:23 问道水(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5月08日 08时56分
你好,不合法的。少货如果不是你的责任你无需赔偿的。
2 姚艳艳律师 2010-05-08 11:44
不需要赔偿
3 李军律师 2010-05-08 14:12
如果确实是你的责任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0-05-09 22:31
如果不能证明你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你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