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他人捐款一千万设立奖学金的问题 由于我有一份短信记录,上面有一人说过的话,其中有一句“我人生的一个愿望或目标之一,必须给我上高中的四川省重点中学:四川省XX中学捐款500万元或1000万元作为奖学金,你认为如何?”,我现在发出邮件出来给这个人,要他说到做到,如果他不去做这个事情,我会发邮件出来把短信记录贴出来,让他身边所有的人知道他做了一些见不得人的事,包括媒体,他的上级主管部门等。请问这是否会触犯到法律?
2012-09-04 11:38 tomato……(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9月04日 11时44分
他的信息并不构成承诺,充其量也只是一个吹嘘的大话。如果你因此到处宣扬甚至贬损他的话,你的行为则可能构成名誉侵权,要公开向他赔礼道歉,给他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后果特别严重,触犯刑法的话,还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2-09-04 12:09
这样的结果是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3 秦步基律师 2012-09-04 12:29
损人不利己的事情,何必去做呢?你没有资格去要求别人做什么,这也不构成公益性捐赠,没有任何的强迫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