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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新街口汉庭酒店7月2号写辞职报告,8月11号离职,可单位在8月初发工资时1分未发
本人在新街口汉庭酒店7月2号写辞职报告,8月11号离职,可单位在8月初发工资时1分未发 本人在新街口汉庭酒店7月2号写辞职报告,8月11号离职,可单位在8月初发工资时1分未发,说是8月未干满勤,保险钱要扣一千多,要干到2O号就扣两百多,请问这合法吗?
2017-09-17 22:50 ask201……(江苏-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09-17 22:53
这是可以 申请仲裁来维权的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09-17 23:10
不合法。
3 郭海滨律师  2017-09-18 09:06
向玄武区人社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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