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集体企业征用村委集体用地,集体企业解散后该使用权属于谁 七十年代,某集体企业与我村委商定后使用我村后方一集体土地。于八十年代初,该集体企业解散。解散后该土地一直有个人谭某使用。现在我村委要求其归还我村委的土地使用权,被谭某以拥有各类证权所拒绝。
请问,1、征用的土地给集体企业使用后,该企业解散后,可有明确的政策指导土地的处理方法。
2、谭某是否能办到各种政书。办到的依据是怎么。
3、我村委能通过怎么方式夺回使用权
请问,1、征用的土地给集体企业使用后,该企业解散后,可有明确的政策指导土地的处理方法。
2、谭某是否能办到各种政书。办到的依据是怎么。
3、我村委能通过怎么方式夺回使用权
2012-09-03 09:14 mojun9……(广西)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9-03 10:59
建议持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2 110网律师 2012-09-04 17:11
如果谭已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权属由谭某享有使用;如果都未有权证的,那根据二三十年定该土地该土地由哪方使用而确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持材料与律师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