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在青岛市城阳市工作,前些天我家里不让我在外面工作了,想让我回家工作,我对老板说我要辞职,可老板说没有工资,我也没有和他签合同,唯一的就只有工资表可以当作我在那工作过的证据了,我该怎么办啊 ?
2012-09-02 17:16 成。。成(山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柴建民律师 电话:13969380949 2012-09-02 18:24
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都可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09-02 19:39
你好,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工资表也是劳动关系的证明。
3 110网律师 2012-09-02 17:27
你好,可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4 110网律师 2012-09-02 17:33
首先保留工资表,去该单位所在去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