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的医疗费用该由谁出? 我是一名公安机关协警,在执勤过程中被车子撞了,后被认定为工伤,撞我的人被认定故意伤害罪,对方希望司法机关从轻处罚,与我签订协议,赔偿我3万元,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但看完后发现远远不止3万元。现在我们单位要求我自己付医院的医疗费用,因为他说对方已经与你签订协议并赔偿给你了,请问是否合理!我该怎么办! 谢谢各位朋友了!
2010-05-06 11:33 mfeizy……(江苏-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磊律师 电话:13771954614 2010-05-06 11:41
不合理!下余的费用应由你所在单位支付。要在事发一年之内尽快到劳动局工伤科申报工伤认定,才能做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方好打劳动仲裁官司向单位索赔。
2 110网律师 2010-05-06 14:54
申报工伤,然后进行鉴定,享受相应的待遇,如得不到相应赔偿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