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 朋友去年在A公司上班,5月1日前有人在网上卖农药。他汇报给公司老总。公司派员工B去卖方实地了解了情况,公司员工C在老总批准下签合同买了货(卖方诈骗所得)。A公司账户付了款,货发到A公司办事处。A公司B员工卖了货。当天正好朋友5.1休假没上班,合同买方是A公司,委托代理人处打印的是他。警方就以此找到了他,说价格1.9万明显低于2.5万地认定价。A单位说不管。警方就羁押了他。警方出主意让他家人到A单位要人,单位让他家人打了借条6万才办退赃款5万并出1万保释了他。现在公司拿欠条找他要钱,
1、该给公司吗?
2、能给吗?
3、不给有法律依据吗?
4、这个条有必要撤销吗?
1、该给公司吗?
2、能给吗?
3、不给有法律依据吗?
4、这个条有必要撤销吗?
2010-05-06 09:17 gzchen……(河北-石家庄)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任志盛律师 电话:18903132908 2010-05-06 18:15
您好,我是张家口任律师,您的叙述不明,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希望我的回答对您能有所帮助。
2 李大力律师 2010-05-06 09:46
建议找律师面谈
3 孙新律师 2010-05-06 09:47
当面咨询律师,看是否涉嫌犯罪,职工与单位责任如何划分。
有证据证明借条内容的,不应归还。
有证据证明借条内容的,不应归还。
4 孙新律师 2010-05-06 10:33
建议和律师当面咨询
5 孙新律师 2010-05-06 15:53
建议和律师当面咨询,这部分钱是应该由公司来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