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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赔偿的问题
关于社保赔偿的问题 我06年进入公司,但06-09年期间公司一直未给我缴纳社保,从09年开始交。我现在有权要求公司对06-09年未交的社保做出赔偿吗?
有人说已经过了一年时效了,但是我一直在这件公司上班的呀,这也算过了时效吗?
2012-08-31 17:07 sofiah……(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年08月31日 17时16分
社保缴纳是企业应尽的义务,目前社保法规对于社保缴纳没有限制追溯的时限,所以你可以向单位提出你的要求,单位不接受的你可以向当地社保中心举报。
风险:
1、由此可能单位会想办法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2、补缴的,除了单位交款之外,你个人也许向单位支付你个人缴费部分的款项。 我的补充: 2012-08-31 17:18

上海市社保法定个人缴费比例为11%,公积金法定为7%

2 110网律师  2012-08-31 19:39
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3 李军律师  2012-08-31 19:05
没过时效。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4   2012-08-31 21:38
已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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