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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离婚,房产过户问题
法院调解离婚,房产过户问题 09年买房的时候购房合同上写了三个人的名字,我与妻子、和我父亲的名字。现在我和妻子在法院调解离婚,房子产权归我和我父亲所有,但是我们一直没办房产证。
咨询天津河东区房管局,如果我办房产证上面还得先是我们3人的名字, 贷款还清以后,才能办理过户,写成我与我父亲的名字。 
想问一下,离婚以后办房产证上面还先有女方名字,有风险吗?
2012-08-31 15:22 chang7……(天津-河东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郭永军律师  电话:13839986536  2012-08-31 16:09
你好,没事。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8-31 21:43
应当没有。
3 孙新律师  2012-08-31 15:36
没事的,再出示法院的调解文书,变更房产登记。
4 孙金刚律师  2012-08-31 17:02
你们可以持法院调解书去更名。
5 孙新律师  2012-09-01 09:52
房产证上有女方名字没有风险,法院调解书能够确认产权情况。还清贷款后可办理产权变更
6 陈晓云律师  2012-09-02 08:41
没什么影响
7 齐志龙律师  2012-09-03 08:07
有需要可电联或面谈
8 孙新律师  2012-09-03 09:31
还清贷款是个先决条件,否则银行不同意变更
9 孙新律师  2012-09-07 14:16
按照离婚调解书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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