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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该怎么维权?
请问我该怎么维权? 本人在威海高区的(富泉服装有限公司)工作。今年六月二十六号入职的,入职后第一个月的工资为(128元),第二个月的工资为(805元,后补给139元,共944元)。拿到整月工资后感觉工资太低,于是提出离职。结果被告知需提交辞职报告一月后方可离职,于是又工作到8月24号。同时投诉到高区劳动局投诉办,经投诉办处理告知,第二天到公司结算工资,经过公司计算本月工资为(57元)!
工作描述;
上班,7:30,下班20:00,没有礼拜六、礼拜天,每月公司安排两天休息,不可以选择不加班,公司为逃避责任,扣押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不打卡、不发工资单。这样想申请劳动仲裁就一点证据都没有了。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自费请律师也可!谢谢
2012-08-30 20:09 sztimb……(山东-威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柴建民律师  电话:13969380949  2012年08月30日 20时52分
简直是无法无天啊!你一定要搜集证据,然后到仲裁委和劳动保护监察大队去主张合法权利!
2 谢玉滨律师  2012-08-31 09:06
工资的发放情况的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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