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工伤一些问题 我是一名职工,因为上班的时候受的伤,经过伤残鉴定是9级伤残,请问我可以申请哪一些赔偿?公司和我签订的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在公司手里,每年签一次,自从我出事以后,2012年8月29号也就是今天又签了一份,公司不让写日期,只让签名,公司会不会有什么想法?我刚进公司的时候没签过劳动合同,和我一起上班的几个同事也是一样的情况。还有公司没给我们入社会保险,投保险的时候让自愿写一份不入保险的合同,请问这合同是否有效?我该怎么办?
2012-08-30 19:03 973941……(山东-青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谢玉滨律师 2012-08-31 08:58
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向劳动仲裁院申请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2-08-31 10:33
1、一般工伤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二)交通食宿费
(三)康复治疗费
(四)辅助器具费
(五)停工留薪
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六)护理费
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七)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待遇 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自愿写一份不入保险的合同因违反劳动法规定而无效。
3、刚进公司没签合同,1年内单位应该支付双倍工资,1年后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4、不要随便乱签订合同。
5、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二)交通食宿费
(三)康复治疗费
(四)辅助器具费
(五)停工留薪
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六)护理费
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七)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待遇 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自愿写一份不入保险的合同因违反劳动法规定而无效。
3、刚进公司没签合同,1年内单位应该支付双倍工资,1年后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4、不要随便乱签订合同。
5、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3 徐志远律师 2012-09-01 18:02
你好;1、不交劳动保险的合同无效。2、你应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继续伤残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