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个单位扣押我的档案,人事局、医院的作法违法吗 你好:我向医院提交辞职信30天后,医院不同意辞职,医院未给我办理任何离职手续,我自动离职,到其他医院上班,现在拿着医院的调档函来原医院人事局调档,人事局不同意调档案,要我去找原医院签:同意。(人事局的说法是:怕医院追究责任),然而原单位要求我赔偿违约金(我未参加过培训),否则不同意。单位急着要档案,不然我的新工作就告吹了,求帮助
2012-08-29 19:13 416665……(云南-文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易德祥律师 电话:13529112345 2012-08-29 21:08
他们的做法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如果协商不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许传中律师 2012-08-30 09:56
您好,若因此造成的损失,可以找原单位承担。
3 110网律师 2012-08-30 10:33
既然你们的协议书约定了八年的合同期,期间你不得主动辞职,虽然有些违反劳动者的选择职业的权利,但是你同意了,并和医院签了,那么现在你单方要离职,如果单位没有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你们之间的协议,那你就要支付违约金。如果单位存在强迫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等违法行为,你就可以随时解除协议,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