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未履行合同的基本义务怎么办? 我在2009年12月在三品工艺品店签订工艺加工合同,交了材料费和学费共200元,可是在那里只学了两个星期的沙画,老板他们就拿店面去搞油画去了,导致我们不能制作沙画。然后老板以各种理由拖到现在还没有开门。请问这种情况我还可以把我的全部钱要回来不?可以要求他们补偿我不?我应该怎么办?(合同上写那200元不能以各种理由退还,合同的有效期是半年) 可以回答得详细一些吗? 非常谢谢~~~~~~~
2010-05-04 18:10 WMIN89(湖南-长沙)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刘江律师 电话:15802606773 2010年05月04日 18时55分
依据合同的约定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0-05-04 18:59
他单方违约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