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延误交货超90天,可合同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走,请问这条合同是否还有效 与对方签订合同,交货期为30天,现已超过90天,货物仍未完成,合同里写着如违约一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可我上网查了这条合同法已经在1999年被废除,请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是否还有效,能否再法律上为我伸得理据。
2012-08-27 15:56 limaot……(浙江-温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8-27 17:03
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8-27 23:40
按合同法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2-08-27 16:05
很确定的是经济合同法已经废止 按照合同法处理
4 孙新律师 2012-08-27 16:25
你们之间合同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对方属于违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