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未成年女友同居 两年前我和我的前女友交往,她才14岁,我18岁,我们就同居了,我们都是自愿的,在时隔两年后的现在她说要去告我那时候强奸。我想请问各位律师。现在告我还有用么,我还犯法么
2012-08-25 22:45 小小小三(浙江-宁波)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8-25 23:49
要有证据。
2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2-08-26 06:49
对方年满14周岁,自愿的,不属于的。
3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8-26 11:03
让对方举证,很难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