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配,房屋归属 母亲与父亲在我12岁时离婚。离婚判决书上写的是把我判给了母亲,婚前拥有的三处房屋,1个给了父亲,2个给了女。可给女儿的一处房屋里要在要在奶奶去世才能拿到。所以我想问那2处判给女儿的房屋可否把房产证的名字该成女儿的。其女现17岁。还有虽说判决书上没学父亲要给女儿抚养费,可女儿可否现在要这个费用。谢谢
2012-08-23 19:52 lovema……(河南-郑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先生律师 电话:13783460076 2012年08月23日 23时14分
依判决为准,可以过户到女儿名下。支付抚养费至子女18周岁为止,对于12岁和17岁之间的抚养费不可在主张。
2 110网律师 2012-08-23 23:32
可以,可以要现在的抚养费。
3 聂壮云律师 2012-08-24 09:49
你好!都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