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款问题 我和一个朋友在一家电器店承包送货工作,与电器店签合同的是本人,我那个朋友把收回的货款用了现在没法交回分司,现在公司要表态如果交不上货款就要报警处理,我那朋友也在公司承认是他用了,如果是报警处理,是不是法律上都是追我的?如果我那朋友承认是他个人用的,那我还会不会有事?报警后那些货款还要不要尝还?如果我那个朋友无力尝还后果会怎么样? 我要怎样才能保障我自己不会有事???
2012-08-22 19:50 anandy……(广东-江门)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2-08-22 20:36
建议和公司积极协商处理就好了!
2 110网律师 2012-08-22 22:22
你好,你要承担民事责任,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你朋友两个责任都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