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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教师辞职,学校同意辞职,教育局让我付违约金3万,说我没到服务年限,服务年限5年
在编教师辞职,学校同意辞职,教育局让我付违约金3万,说我没到服务年限,服务年限5年 我于2011年9月参加的工作,我在2012年8月13日提出辞职,教师的试用期是1年,我在去年签订了一份试用期合同,和人事代理合同,现在教育局让我付3万的违约金,才给我档案,说我没到服务年限,服务年限5年,我已于学校签了解除聘用关系,教育局通知我让我带3万元去辞职。现在我改怎么办。难得我们就没有辞职的权利了吗
2012-08-21 15:26 wseebe……(四川-宜宾)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沈辉律师  2012-08-21 15:37
你好,具体要看合同如何约定,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2-08-21 16:16
你好,需要支付的,属于事业单位,但是需要按照已工作的时间按照比例来支付, 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
3 110网律师  2012-08-21 17:07
需要根据你们之间签订的服务期内容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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