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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期间,我做了手术,可男方不但不给我付医药费,还把我告上了法庭,我想请问我可不可以起诉要他赔付给我
结婚期间,我做了手术,可男方不但不给我付医药费,还把我告上了法庭,我想请问我可不可以起诉要他赔付给我 结婚大半年,我宫外孕了,需要做手术,可男方不但没有给我付手术费,连一次都没有到医院看我,我出院后不到10天他把我告到了法院,说我没有生育能力,要我退还给当时结婚的彩礼钱,说我结婚10个月花了零食钱3000多,这样的女人他养不起,我就想请问一下,我现在想起诉他要求他赔偿给我医药费之类的钱这样可以吗??
2010-04-30 13:43 空间站(宁夏)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王平律师  2010-04-30 15:20
你终止妊娠未满六个月,法院不应受理他的离婚诉讼,依法应驳回其诉讼请求。你在未与其离婚前,你们还是夫妻关系,他依法应履行夫妻间的扶助义务,你可以要求他支付你的抚养费。
2 常斌律师  2010-05-01 19:42
1,女方终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不的起诉离婚
2,你住院所发生的费用男方有义务负担。
3,双方已经领取了结婚证书并已经共同居住的,一般不予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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