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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老公去逝丢下我和三岁的个女儿,生前我家和一位朋友做的点水泥生意
律师你好!我老公去逝丢下我和三岁的个女儿,生前我家和一位朋友做的点水泥生意 律师你好!我老公去逝丢下我和三岁的个女儿,生前我家和一位朋友做的点水泥生意,生意由婆婆照应,结果钱被老公在世着让他妈领走,目前还欠合伙人的本钱。这事请律师帮助下,我该怎办?
2017-08-10 00:44 ask201……(北京)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白艳霞律师  电话:15025465062  2017-08-10 00:47
收集证据,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2 牛彩红律师  电话:18600964532  2017-08-10 09:41
您好,您是否继承了您老公的遗产?
3 李建成律师  2017-08-10 00:47
你好要回你和孩子的部分啊
4 申维丰律师  2017-08-10 01:00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5 李同红律师  2017-08-10 05:27
老公的遗产应该作为遗产继承。
6 常路律师  2017-08-10 07:11
您好,可以起诉解决
7 孙新律师  2017-08-10 07:59
可以到法院起诉婆婆要求返还属于你们的份额。
8 宋超律师  2017-08-10 08:11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9 徐卫东律师  2017-08-10 09:26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可以委托律师
10 顾倩团队律师  2017-08-10 11:24
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应有份额,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11 何峤巍律师  2017-08-10 15:40
有证据被婆婆领走可以主张你和孩子应得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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