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比钱我该不该还? 是这样的,我已结婚一年多,结婚时男方给了我2万元衣服钱和5万元房子钱,现在我们感情已经破裂,准备离婚,男方叫我归还这7万元钱,可是那2万在结婚的时候就已经花完了,另外5万加上我和我母亲借的4万[没有打借条]已经用于做生意,去年生意不好赔了1万多还有家里的开销也有我出的一部分,已经没有多少了,我算了一下大概还有2万元的货和刚交了5万的房费。我想问一下我应不应该返还他要的7万元?还有我母亲的4万元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协议应该怎样写?
2010-04-29 19:20 王舒娟(内蒙古-鄂尔多斯)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4-29 19:57
你不需返还7万元;你借你母亲的4万元应为夫妻共同债务,但你没打借条,需男方认可才行。离婚协议只要把双方对子女、财产、债务等方面协商好的内容写完整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