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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全额拨款医院工作22年(2009年)后辞职,这22年的社保怎么办?
我在全额拨款医院工作22年(2009年)后辞职,这22年的社保怎么办? 我1987年毕业分配到藤县第二人民医院工作,1996年调到梧州地区卫校附院,之后改名为广西桂东卫校附院,为全额拨款单位。2009年辞职到广州一家医院工作,这家医院帮我续买有社保,后来又辞职做个体医生,续买有社保。2001年广西桂东卫校连同附院一起搬迁到贺州市,这单位属贺州管,然后卫校跟其他5个学校合并为广西贺州职业学院。请问我2009年之前22年的社保怎么办?
2017-08-05 23:27 李翼新(广西-贺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7-08-05 23:30
你好,直接向社保部门咨询为好。
2 陈祖权律师  2017-08-06 09:54
之前的应该是视为已缴费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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