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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问题
股权转让问题 甲、乙、丙3人合股承包经营原单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变更工商注册,现意见不合不想再合作,甲开了价说要收购乙的股权,乙同意了,要签协议时甲反悔了(有录音和短信),后来甲反过来要求乙收购他的股份,价格也是甲开的,乙1分价格都没谈就同意了,当晚21点乙通过短信确认并约好第二天签协议,结果22:30甲来短信反悔了,说他老婆不同意转让的价格,没交定金都不算数,我们的合作协议股权并没有她老婆的签字或参与,况且他老婆还是国家公务员。乙有录音和手机短信,这样算口头合同吗?乙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乙可以要求他按谈好的价格履行买或者卖的合同吗?
短信内容:
乙发的:我决定了,为了大家都好00万我收你的股份,2年内你不得做同行业,明天早上签协议,明天打款00万,剩下00万改造好×××和×××××这个月底付清。(价格不方便在此透露)
甲回的:好
2012-08-18 11:34 jq_102……(广西-南宁) 已有 2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8月18日 12时46分
算口头合同,乙可以起诉要求履行合同。
2 罗喜立律师  电话:18975800696  2012-08-19 09:34
你好,乙的老婆是什么身份,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因为这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时应当双方同意,但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因为未取得女方同意而认定交易无效。但你这个案情就不同,没有签订书面的协议也没有进行股权转让登记,所以很难认定交易有效。最好重新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你现在也没有付钱,应当没有什么损失。
3 李俊律师  电话:17631394631  2012-08-21 15:33
你好!现就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本案中短信上约定“明天早上签协议”,说明双方约定合同的形式是书面的,且是合同书。所以说甲和乙之间的短信并不构成口头合同,只能说明双方进行了磋商,达成了意向,没有签定正式的文本之前,任一方都是可以反悔的,不管用什么理由,他说他媳妇不同意也只不过是其找的一个理由,跟他媳妇是不是公务员没什么关系。而且按法律规定,公务员是禁止参与营利的。
   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份不能退,但可以转让。因为甲乙丙并未在工商局办理变更注册,所以其三人之间应该是合伙关系,而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是可以散伙的,经三方协商一致,也可以退伙。
   鉴于口头协议无效,最好继续进行协商,协商好后尽快到工商局办理变更股东手续。
   以上是我的解答,供参考。
4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8-21 18:38
乙可以起诉要求履行合同
5 赵亮律师  2012-08-18 12:42
公司发生股份转让需要经过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在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情况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登记后,股权转让才能实现。而你提到本案中,甲乙丙三人均为本公司股东,三人既没有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也没有任何关于股份转让的协议,更没有进行股权变更登记,所以股份在法律上不发生任何变更,仍然以各自名下的持股为准。关于股份转让的意思表示因为没有落实,且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所以也是无效的,不发生法律效力。 我的补充: 2012-08-18 12:43

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详细解答如下:

6 110网律师  2012-08-18 12:47
从本案中可以看出,你们双方最后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所以双方各自的股份仍归各自所有。
7 曾令栋律师  2012-08-18 13:46
丙是什么态度呢?
8 110网律师  2012-08-18 13:48
首先,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可以认定有效。主要的意思都已经表示出来,如股权转让,价格,支付时间等实质性要素都有了。
其次,有限责任公司有一个股东的优先购买权问题,你们没有考虑丙的因素。
若丙要求购买的,应当竞价。若丙无意购买的,乙才可以购买。如该协议是效力待定。如果在丙明示放弃购买权之前,甲反悔的,是可以的。
9 110网律师  2012-08-18 15:00
这样的证据想打官司应该好难的 基本上是没有啥机会 口头的协议在某整意义上是法律不认可的 而且是不是他发的也不知道 建议你们在进行写上吧 打官司不太理想
10 110网律师  2012-08-18 15:19
你们双方最后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所以双方各自的股份仍归各自所有。
11 徐志远律师  2012-08-18 15:19
算口头合同,但在签订协议前可以反悔,况且你们之间转让股份是否经过了丙的同意不得而知,所以乙的主张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乙不能要求他按谈好的价格履行买或卖的合同。
12 孙新律师  2012-08-18 16:28
你好;1、股权或者股份转让协议,不是一般的合同,应该以书面协议签字盖章为准;2、你们之间的口头意见、或者承诺或者短信内容,可以认定为是磋商、洽谈和初步意见;3、况且你们的短信也明确说明要“明天早上签协议”,协议没有签,口头的肯定没有效力的。4、乙可以要求他按谈好的价格履行买或者卖的合同或者签订协议,但是只要没有签定协议,他不同意或者反悔是可以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3 韩委志律师  2012-08-18 16:30
你们并非公司的股东,只是合伙承包一个公司,你们之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不发生法律效力。
14 110网律师  2012-08-18 17:10
乙可以起诉要求履行合同
15 孙新律师  2012-08-18 18:50
带资料面询当地律师
16 许传中律师  2012-08-19 11:05
我认为甲乙合同没有成立,理由是短信内容里“明天早上签协议”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甲回答“好”是同意去签订合同,而不是合同签字真正成立。
17 王向军律师  2012-08-19 13:41
从乙的短信内容上看,仅属于签订股权装让的意向。
18 韦云律师  2012-08-19 15:12
您好!需根据公司章程处理。
19 110网律师  2012-08-19 16:10
所谓的的收购是个伪命题,承包人家的人公司有什么权利进行出让和收购,真是开天大的玩笑。
20 110网律师  2012-08-19 20:25
1.是口头合同。双方已就转让的价格、付款方式、甚至竞业禁止条款都已经达成一致,合同成立。
2.可以得到。
3.可以要求。
4.你们是《民法通则》中的合伙关系。合伙内部转让股份,只要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现在丙已经同意甲和乙之间互相转让,更加没有问题。
21 郭猛律师  2012-08-19 20:52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2 110网律师  2012-08-20 09:50
你们这个也挺搞笑的,承包的,你现在说你有股权?经营权吧?
难道租房子的就有房屋所有权不成?
23   2012-08-20 09:58
应当直接设法与该公司原股东协商,收购原股东的股份,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这才是真正的解决办法。

在甲、乙、丙之间讨论这些,却不改变工商注册的内容,那么对外是没有任何约束力的。

在你们三人内部而言,如果之前有合伙承包经营的协议,那么该合伙内容对三人内部有约束力。同时,在甲乙上述短信内容的情况下,应当认为双方已就转让“股份”的主要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也就是可以视为已经达成了口头协议(这种不需要工商变更的转让并不需要书面协议,也无需其他手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签订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
24   2012-08-20 10:23
您好,算口头合同,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
25   2012-08-20 20:58
专业问题,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26   2012-08-27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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