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迫离职。但是2010年4月分红和工资不发给我。我怎么办? 我是08年6月来山东滕州一家饰品店工作的。一直都是店长。今年4月店里少了8千多块钱。老板说身为店长要承担责任,要求我赔偿2000块,我没有说什么了。毕竟这个店有我百分之10的股份。昨天老板来店突然变卦。说原来说赔偿2000是主管传达错了。要扣掉我这个月的工资及分红再罚2000再降职。另外一选择就是2000他不要了,扣掉分红及工资我走人。我认为这样是欺负我善良。我该怎么办
2010-04-29 14:32 滕州饰品(山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4-29 15:56
工资和分红是应得的,工作有失误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罚。协商不成就申请仲裁,如需帮助,可以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