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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辞职后经济赔偿的问题处理
关于辞职后经济赔偿的问题处理 本人情况是这样的
 2008年6月进入,西安市气象局下属 西安环境信息工程学校 担任教职人员 2010年跟陕西省气象句下属陕西省气象培训中心合并 工作到2016年初辞职 因为当时对劳动法没有认知,所以没有拿到任何经济补偿,现在时隔一年多的时间我是否还可以拿到劳动补贴,而且当时承诺的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最后只缴纳了养老和医疗保险,失业金保险没有缴纳,是否也可以申请赔偿,具体应该怎么处理?
2017-08-02 16:26 349852……(陕西-西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08-02 16:45
有必要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2 侯小敏律师  2017-08-02 17:06
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补偿金。
3 康治斌律师  2017-08-02 17:2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没签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解除劳动关系,你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并不需要单位批准;
    3,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4,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5,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6,《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7,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4 闫燕律师  2017-08-02 17:45
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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