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伪造对方签名的问题 老两口离婚了,但是由于之前拆迁,老两口和儿子闺女共分得3套房子(2套现房一套期房),其中老两口一套,闺女一套,儿子一套,但由于属于农村回迁楼,属于集体制的,没有房本,所以现在离婚了,法院不好分割老两口的房产,因为没法确定谁的房子属于谁,但现在我们想把自己的一套期房填钱换成大一点的房子,可是回迁办要求离婚的父母都要签署一个说明,但是现在无法联系的对方,但是最后期限就剩下2天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伪造对方的签名先把协议签了可否,如果违法,后果有多严重呢?
2012-08-15 18:09 yunhua……(北京-通州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08月15日 18时12分
违法的,存在效力瑕疵。
2 赵亮律师 2012-08-15 18:12
伪造签名肯定是违法行为,协议无效。 我的补充: 2012-08-15 18:13
当然,事后如果经过对方的追认的,那么可以补充出具授权委托书,协议就有效了,如果没有对方追认,协议无效,变更登记也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