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被拍卖迫使企业被改制,职工未安置 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如下:A公司为一100%国有独资的集团公司,旗下拥有多个子公司,其中有一个100%股权的分公司B。某年A公司集团本部资不抵债,宣告破产,法院对A公司的资产进行拍卖,此时包括A所拥有B公司的100%股权(此处说明,B公司正常运行,没有破产),拍卖后,B公司100%股权被一个民营企业拍下,一个100%国有控股的B公司被一个100%民营企业拍下,拍卖前没有进行企业职工的任何安置,B公司职工认为,这个行为实际上造成了一个100%国有独资企业的改制,这个拍卖过程未制定职工安置方案,违法吗?
2017-07-25 17:02 我是好少年(北京-房山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7-07-25 17:10
如果工资待遇没变动,无法要求安置补偿
2 刘青芳律师 2017-07-25 17:11
你好,不合法。。
3 赵江涛律师 2017-07-25 17:16
违法的
4 申维丰律师 2017-07-25 17:20
您好,无法要求安置补偿
5 徐卫东律师 2017-07-25 17:23
你好,这是不合法的。
6 顾倩团队律师 2017-07-25 17:25
如果工资待遇没变动,无法要求安置补偿
7 宋超律师 2017-07-25 18:14
你好,协商解决为好
8 姚志斗律师 2017-07-26 15:16
如果工资待遇没变动,无法要求安置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