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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通知 】 被传唤人:凌朝* 身份证:440981199
【开庭通知 】 被传唤人:凌朝* 身份证:440981199 【开庭通知 】
被传唤人:凌朝*
身份证:4409811990****5355
被传事由:涉嫌诈骗《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贷款 
案号:【粤】中法房终字(2017)0015号 
应到时间:2017年7月10号上午10点30分 
开庭地址:高州市人民法院 法刑③庭
注意事项:1被传唤人携带身份证准时到达。2 被告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按原告提供证据缺席判决。(注在开庭前偿还全额欠款2917.08元可申请撤销。洪律师:18316448547)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93条 涉嫌金融贷款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罚金。
你好,关于上面的话题,有打电话向对方律师咨询实情,但对方一直不肯告知实情 你好,关于上面的话是,有打电话向对方律师咨询实情,但对方一直不肯告知实情,让本人联系他,然后把电话挂了,请问想知道实情,应通过何渠道获知?
2017-07-18 22:43 ask201……(广东-广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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