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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当时打架是对方先动手的,也是对方报警的,是5月30号打架
我想咨询一下当时打架是对方先动手的,也是对方报警的,是5月30号打架 我想咨询一下当时打架是对方先动手的,也是对方报警的,是5月30号打架,至今都没有解决,还有效吗?我们一直也没追究
2017-07-18 11:26 ask201……(辽宁-大连)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17-07-18 11:27
立案了就应当需要解决的
2 白艳霞律师  电话:15025465062  2017-07-18 11:28
联系承办警察
3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7-07-18 11:52
如果是立案了就应当需要解决的
4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7-07-18 12:00
应当由警察处理。
5 110网律师  2017-07-18 11:29
如果是立案了就应当需要解决的
6 刘青芳律师  2017-07-18 11:34
你好,可以要求依法处理。
7 隋新律师  2017-07-18 11:52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8 张勇律师  2017-07-18 12:01
联系承办警察
9 李三律师  2017-07-18 12:13
已经报警了就没有有没有效的问题
10 张  静律师  2017-07-18 12:31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11 110网律师  2017-07-18 12:45
咨询当地派出所
12 110网律师  2017-07-18 19:45
建议联系立案的机关,询问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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