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外怀孕18周,引产休息45天,单位对有关引产的费用和工资福利应如何处理? 我有个同事因计划外怀孕(第一次),18周后引产,休息45天,费用,工资福利如何?如果单位在签定劳动合同时,已规定按一般病假处理,是否合法?该如何争取?
2012-08-11 00:06 黄晶美(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2-08-11 12:57
1、先要确定是否已婚。未婚的不享有。
2、引产不同于流产,为主观意识下的所为。不在可享受“产假”范围内,只能按病假处理。
3、若非主观意识下的流产,则按国家规定享有产假,工资照发。其怀孕18周后即超过4个月,可享受最多42天的产假
2、引产不同于流产,为主观意识下的所为。不在可享受“产假”范围内,只能按病假处理。
3、若非主观意识下的流产,则按国家规定享有产假,工资照发。其怀孕18周后即超过4个月,可享受最多42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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