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仓库货物丢失责任 我司为货代公司,代理外地一家出口贸易公司的1600吨货物入保税区仓库,但是货物实际离境时竟然少了30吨货物价值不到20万人民币,送货方为货主委托的另外A仓库,他们说没有少送货,保税仓库也说自己没有丢失肯定是入区的A仓库少送货物了,在入区的时候保税库没有进行过磅点数就签下了A库的收货单了。请问律师如果2家仓库都无法提供准确的有效证据,那判定结果是法院判定,还是我们再需要等稽查部门判定结果后再进行立案诉讼?针对我们货运代理公司是否涉及经济赔偿?
2012-08-10 16:15 tina78……(天津-河西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08月10日 18时13分
你公司是否承担责任,要看你与贸易公司之间的合同。也就是对于货物的损失是否有约定,由你公司承担相关责任。如果没有相关规定,还要看在运输入库过程中,你公司有没有过错,如果没有就没有责任。
2 孙金刚律师 2012-08-10 16:43
建议你们立即诉讼以上2家,要求赔偿。
3 齐志龙律师 2012-08-10 16:49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4 孙新律师 2012-08-10 17:53
由主张货物有丢失一方承担举证责任。证明现货物与原货物有减少。无法举证将承担败诉后果